理科試驗班類(物質科學與可持續發展)
2021級大類分流細則
一、分流工作組
組長:朱守非
成員:卜顯和 陳凌懿 陳佺 陳萬勝 刁立達 郭東升 鞠美庭
李剛 李國然 尚魯慶 王蘭 楊誠 袁婧 展思輝
二、各學院接收計劃
學院名稱 | 接收專業 |
| 2022年分流計劃數 |
化學學院 | 化學類 |
| 113 |
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科學類 |
| 68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
| 67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材料類 |
| 65 |
藥學院 | 藥學類 |
| 36 |
三、分流具體原則
1.化學學院
準入條件:必須已修讀無機化學實驗2-1、化學概論、定量化學分析、有機化學2-1和分析化學實驗。注:“修讀”指選課、上課、參加期末考試并取得成績(及格與否均可)。
志愿情況:第一輪接收第一志愿報名學生,當填報第一志愿人數超過學院接收人數上限時,根據成績排序錄滿到上限人數;第二輪接收第二志愿報名學生,以此類推。
錄取規則:根據志愿,按照必修課程+專業選修課程學分績排名從高到低錄取,學分績取小數點后2位。
納入成績計算的課程范圍: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必修專選”類學分績。
2.生命科學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藥學院
修讀A模塊或B模塊的同學均接收。
生命科學學院準入條件:修讀大類培養方案化學A模塊或B模塊的同學均可報名生物科學類專業。
第一志愿準入條件:通識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掛科(不及格或不通過)學分數總和不高于4學分。
其余志愿和調劑志愿不設置準入條件。
錄取規則:按照通識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學分績排名,從第一志愿依次錄取,名額錄滿為止。
納入成績計算的課程范圍: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必修專選”類學分績。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準入條件:修讀大類培養方案化學A模塊或B模塊的同學均可報名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專業。
各志愿不額外設置準入條件,參考學生成績,尊重學生志愿,從第一志愿依次錄取。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準入條件:修讀大類培養方案化學A模塊或B模塊的同學均可報名材料類專業。
不額外設置準入條件,按照成績排名,優先從第一志愿依次錄取,名額錄滿為止。
藥學院準入條件:修讀大類培養方案化學A模塊或B模塊的同學均可報名藥學類專業。
不額外設置準入條件,按照成績排名,尊重學生志愿,從第一志愿依次錄取。
志愿情況:
每個志愿不設置具體名額,原則上不超過計劃接收人數。
錄取規則:
按照志愿順序依次進行準入條件審核和依據必修課學分績(專指通識必修課程和大類基礎課學分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進行志愿匹配,直到各志愿符合準入條件學生全部匹配完畢或達到學院計劃接收人數為止。
具體為審核第一志愿填報學生準入條件,符合條件者按必修課學分績從高到低依次匹配,直到符合準入條件學生全部錄取或達到學院計劃接收人數為止。
若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錄取人數未達到學院計劃接收人數,則進行第二志愿學生錄取。審核第二志愿填報學生準入條件,符合條件者按必修課學分績從高到低依次匹配,直到符合準入條件學生全部匹配錄取或達到學院計劃接收人數為止。
后續志愿錄取依次按照上述規則開展。
納入成績計算的課程范圍: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必修專選”類課程。
成績計算規則:以教務系統統計的“必修專選”類學分績為準,成績取小數點后2位。
四、分流工作流程
學生填報五個志愿;
按照錄取規則進行志愿錄??;
公示錄取結果;
報送教務處審核、備案,調整學生學籍。
五、其他
已從特色班、伯苓班轉出學生或已分流的高年級降入2021級學生直接進入原來所屬學院,不進行大類分流。
按普通本科生、民族班學生、港澳臺僑學生等不同學生類別分類進行分流。按照高考特殊政策錄取的學生,參照相關招生政策執行分流。
原則上按照各學院接收人數進行分流,特殊情況及未盡事宜,參照《2021級跨學院大類學生分流工作實施方案》(南發字〔2022〕8號)執行。